2026/8/2
各类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医疗费侵权人仍然应当予以支付。理由如下:社保医疗保险从设置的根本目的上来说是为了保障参保人员在发生就医情形时能够使就医顺利进行,而并非为了减轻侵权人的侵权责任。我国现行保险法等各项法律并未禁止被侵权人在医保报销后再向赔偿义务人要求赔偿。另外,二者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律关系不同,前者是合同之债的关系,后者是侵权之债的关系。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答》
问18:患方主张的医疗费已在单位或社保单位报销的部分,能否计入赔偿数额? 答: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医疗费属于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司法实务中,医疗机构提出患方医疗费已在其所在单位或社保单位报销的部分不能赔偿的抗辩,法院对其抗辩理由不应支持。因为患方报销医疗费是患方与所在单位或社保单位之间的法律关系,与医疗机构无关。即使患者所在单位或社保单位为患者报销了医疗费,也是患者所在单位或社保单位与患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影响患者向医疗机构主张赔偿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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