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8/10
项目无偿资助金额分六个等级:2、5、8、10、15、20万元。
一、西湖区大学生创业企业的认定
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生(须杭州高校)或毕业后5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在西湖区范围内创办企业,该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
二、大学生创业企业的扶持和资助申报条件
1、资助对象为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五年内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
2、在西湖区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工商经营,企业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须一致,企业财政收入级次在西湖区;
3、大学生在杭创办企业,必须由大学生担任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在杭普通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区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材料清单》;杭州市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材料清单.doc
2、《杭州市大学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一式三份;
3、《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一式三份;
4、法定代表人和出资大学生股东的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生提供在校证明及经孵化证明);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工商变更证明;
7、商业计划书(项目可行性报告)
8、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公司章程
9、上年度(或近期)资产负债表(复印件)
10、《杭州市大学生创业申报资助企业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11、《杭州市大学生创业企业申请资助资金检查一览表》 (电子版)
注:
1、材料2至9须按材料1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材料3、7、10、11请另备电子文档。每家申报企业还须提交一份400字以内的所报项目目前运营情况介绍(书面及电子版均需);
2、请先将书面材料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并且活页装订,交至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西湖区文三西路18号715室),书面材料确认无误以后再将电子文档发至876319490@qq.com。申报企业注册地与办公地必须一致,如不一致请勿申报。(该邮箱只接收邮件,其他概不回复,如有问题请咨询87935170)
四、申报流程
①受理。向西湖区人才管理服务办公室提出申请。常年受理,原则上每个季度向市局申报一次,本次集中受理时间为9月24日之前。
②审核。申请受理后,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③评审。市局对申请定期进行评审;
④公示。审核通过申请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核准。公示无异议的,市人事局发放核准通知书;
⑥拨付。根据核准通知书,市财政局对项目资助资金实行定期拨付,区财政按1:1配套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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